8月31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正式发布实施《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
据了解,该《规划》是在双区(粤港澳大湾区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驱动背景下,对2016年发布并实施的《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13-2020)》进行的规划修编,旨在进一步提升深圳城市照明管理、建设水平。
2019年7月,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中标单位,开展了此次修编工作;2020年9月顺利通过了专家评审;2021年5月顺利通过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议。
《规划》内容包括城市照明总体规划、功能照明规划、夜间公众活动规划、景观照明规划、绿色照明规划、智慧照明规划、照明供配电规划、分期建设计划、实施管理保障等。
图片来源:拍信网正版图库
《规划》内容体现了以下六个方面的特色: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生态优先理念,全面加强暗夜保护,严格控制光污染;
二是首次采用城市大数据分析,保证规划研究的全面性与科学性;
三是加强与智慧城市的融合,全面促进城市照明的智慧化;
四是加强与公共艺术的结合,引导夜间公众活动,全面促进夜间文化与经济发展;
五是推动媒体立面及光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制定,引领城市照明管理新方向;
六是以星空公园建设为抓手,先行示范暗夜经济发展新理念。(来源: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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