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4)日晚,艾比森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公司控股股东的认定与变更的公告。
公告显示,艾比森拟向第一大股东兼董事长丁彦辉先生发行股票,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100万股(含4100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价格为6.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后,总股本预计将由318,994,173股增加至359,994,173股。公司第一大股东丁彦辉先生持股股份将由82,507,669股增加至123,507,669 股,持股比例将从25.86%增加至34.31%。
公司目前第二大股东任永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348,491股,持股比例为19.23%,受本次发行的影响,预计持股比例将降低至17.04%;公司目前第三大股东邓江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1,300,544股,持股比例为19.22%,受本次发行的影响,预计持股比例将降低至17.03%。
发行前后股东持股比例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控股股东且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后,丁彦辉先生与任永红先生、邓江波先生持股比例相比差距明显,其可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丁彦辉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因此,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丁彦辉先生。
艾比森表示,丁彦辉先生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拟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是其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现金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有利于促进公司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保障公司的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提振市场信心。
同时丁彦辉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由此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利于保持公司治理稳定性,保障长期发展战略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外,受益于LED显示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整体业务规模预计将持续扩大,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也将随之增长。公司目前的资金主要用来满足原有业务的日常经营和发展需求,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未来生产经营规模、资产规模、业务开展情况等相匹配,有助于满足公司未来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LEDinside Mia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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