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7日,日亚化学工业株式会社(下称“日亚”)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针对汽车售后市场的零件经销商IPF株式会社(下称“IPF”)提起专利侵权诉讼,请求法院判定禁令及损害赔偿。
在这起诉讼中,日亚主张的被控侵权产品是LED头灯灯泡(产品型号:301HLB2),该灯泡上装载有IPF与台湾地区LED制造商隆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开发的LED(如下面的照片所示)。日亚主张该LED侵犯其在日本所取得的LED封装结构的专利JP5526782。
上述专利所涉的技术是在高功率LED领域所使用的重要技术;日亚在中国台湾、美国、中国大陆、韩国、德国、英国、法国、荷兰、意大利、俄罗斯和印度均拥有相关专利。
日亚致力于保护其拥有的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并将在适当且必要时,在任何国家针对侵权人采取措施。(来源:日亚)
更多LED相关资讯,请点击LED网或关注微信公众账号(cnledw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