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灿光电及木林森相继发布公告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其中,华灿光电子公司将“进补”2,384.08万元,木林森子公司“进补”5,000万元。
华灿光电公告显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收到义乌信息光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拨付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批贷款贴息补助的通知》(义高新[2019]20号)的文件,同意拨付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批贷款贴息2,384.08万元,但目前暂未收到该款项。
华灿光电表示,与收益相关的补贴款2,384.08万元,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税前利润产生的影响是2,384.08万元。
木林森公告显示,根据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会下发的《井冈山经开区关于支持“1+3”产业发展的暂行办法》(井开字【2017】42号)的规定,木林森的全资子公司吉安市木林森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安木林森”)获得政府补助资金5,00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近日划拨至吉安木林森公司账户,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时确认为当期收益。
木林森表示,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19年度税前利润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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