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离网照明,长方集团拟不超7.41亿收购康铭盛剩余股权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8 年 05 月 16 日 10:12 | 分类 产业

昨(15)日晚间,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方集团”或“公司”)连发数则公告,其中多数关乎购买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康铭盛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铭盛”)少数股东股权。

据公告显示,长方集团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李迪初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康铭盛员工共计29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康铭盛35.7454%的股权;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之日起1个月内,以不高于每股15.65元的价格按股转系统规定的交易方式购买除前述29名股东外其他股东持有的康铭盛合计不超过8.3762%的股权。

经双方协商一致,康铭盛100%股权的预估值为16.80亿元,折合每股价格为15.65元,并约定35.7454%股权的交易价格为60,067.83万元,以及其他股东持有的不超过8.3762%康铭盛非限售股份的交易对价合计不超过1.41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康铭盛的股份将从55.8784%提升至91.6238%-100.00%,康铭盛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长方集团表示,通过本次交易,进一步实现公司业务上下游产业链的优化,深化公司与康铭盛的协同效应。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主营业务,聚焦“离网照明”,持续践行公司“节能环保,绿色照明”的理念。

上述股权转让款合计不超过7.41亿元(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据长方集团另一则公告显示,公司拟将原用于“以PPP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中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4,400万元变更为用于购买康铭盛部分股权,其余资金以并购贷款或抵押贷款等方式自筹。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前,长方集团已进行两次变更。根据最初募投项目计划,公司于2016年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0,000,000股,每股7.60元,募集资金总额760,00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7,311,320.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2,688,679.24元,用于以PPP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随后,公司将“以PPP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长方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长方集团。此外,还变更“PPP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部分募集资金至“长方集团长方大楼建设项目”,变更金额为9,834.31万元。

关于此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长方集团解释,主要系PPP项目数量低于预期、收益不如预期、回款周期长风险大,以及公司产品毛利率下滑导致在PPP项目中竞争力下降。公司预留部分资金用于“PPP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一方面满足现有PPP项目继续投入的需要,另一方面一旦发现符合公司风险控制要求、收益要求的项目,公司亦将尽力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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