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集团7.16亿元出让17.43%股权,股票今日起复牌

作者 | 发布日期 2018 年 03 月 28 日 14:24 | 分类 产业

今日早间,长方集团(下称“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子长、邓子权、邓子华、邓子贤(下称“邓氏兄弟”)与南昌光谷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昌光谷”)、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鑫旺资本”)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邓氏兄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8,478,085股转让予南昌光谷、将59,258,158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予鑫旺资本,共合计转让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7,736,2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3%。

同时,邓氏兄弟同意将其所持公司99,217,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6%)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南昌光谷行使,鑫旺资本同意将59,258,1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对应的表决权及提名和提案权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南昌光谷使用,南昌光谷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8,478,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3%,同时,南昌光谷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58,475,5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6%,因此,南昌光谷在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236,953,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

资料显示,本次股份转让前,邓氏兄弟持有公司股份共328,591,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9%,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37,736,2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3%。本次股份转让后,邓氏兄弟持有公司股份190,854,9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6%。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由邓氏兄弟变更为南昌光谷,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敏。

股权转让后实际控制人关系图

长方集团表示,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是邓氏兄弟合法持有的长方集团78,478,085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长方集团总股本的9.93%。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参考2018年3月19日长方集团股票收盘价的90%计算,确定为5.20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408,086,042元。

据悉,南昌光谷法定代表人为王敏,是我国技术领先的光电子企业,具有知识产权硅衬底LED原创技术,这一技术打破了美国、日本在LED技术领域的垄断,并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公司以硅衬底LED技术为核心,围绕LED产业进行布局,通过与政府、高校及相关科研机构的合作,推进原创技术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做大LED产业规模。

鑫旺资本是由一家以对外投资、投资管理为主营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对外投资,投资管理。

长方集团还表示,与鑫旺资本的本次交易的标的股份是乙方合法持有的长方集团59,258,158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长方集团总股本的7.50%。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参考2018年3月19日长方集团股票收盘价的90%计算,确定为5.20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308,142,422元。

此外,长方集团还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方集团证券代码:300301)将于2018年3月28日开市起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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